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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东南律师业务研讨会在黄冈市举行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1日作者:湖北律协
7月26日,鄂东南律师业务研讨会在罗田县举行。本次研讨会由黄冈市律师协会、黄石市律师协会和鄂州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来自黄石市、鄂州市、黄冈市的律师代表共计80余人参加。
本次研讨会主题为“如何做好新时期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岳琴舫、省律协副会长方松林、秘书长刘元生、副秘书长喻修建、鄂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朱志勇、黄石市律师协会会长姚刚、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柳雪晴、黄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晓华、黄冈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胜利、黄冈市律师协会会长汪秋怀出席了本次研讨会的开幕式,省律师协会会长岳琴舫致开幕词,黄冈市律师协会会长汪秋怀致欢迎词,鄂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朱志勇和黄石市律协会长姚刚分别作了讲话,黄冈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局长廖胜利主持开幕式。
开幕式后,三地律师分别做了主题交流发言。湖北博林律师事务所律师严远志、湖北群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姜蕾、湖北思很生动,是由自身执业经历悟出的体会”。并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和内容做了说明,同时表示市政府法制办将继普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学文从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实践出发,谈出了各自的心得体会,运用以案说法的形式,探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意义和必要性。三位律师的精彩发言,得到了黄冈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柳雪晴的充分肯定,“三位律师的发言续支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帮助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在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随后,湖北龙吟律师事务所律师熊中华、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旭红、湖北文赤壁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永东分别从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参与信访接待的工作体会和中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对比等角度进行发言。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岳琴舫在听完律师们的现场发言后,点评肯定了本次研讨会为“一次非常专业、充满智慧、生动实践”的活动。同时也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摆正律师角色位置,对是否接受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应当考虑其专业性、专一性和有偿性;二是参会的论文摈弃八股文格式,文章需务实;三是凸显专业元素,深入研究政府法律顾问的具体性、个性化问题。
交流结束后,黄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晓华做了总结讲话。他针对“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政府法律顾问如何做”提出指导性建议。一是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专业知识和水平。二是政府法律顾问要履行好使命,要防范顾问单位风险,明确聘用双方权利义务内容,提高行政机关法治化水平。
 
上午主题交流研讨结束后,下午与会律师还进行了分组研讨,研讨气氛热烈,发言踊跃,律师结合实践工作谈体会,讲心得,相互交流,相互沟通,取得了圆满效果。